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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中医学院教学档案保管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3-05-27 点击数:

    云中院教字〔2003〕30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云南中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云南中医学院教学档案保管暂行办法》。

    一、 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1、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即教研室、教学部门、教务处和学生处。各管理部门应确定位教师或管理干部管理本教研室、本院(部)、本处的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向上级教学管理单位移交归档案卷目录或案卷。

    3、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三纳入”即纳入教学工作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毕业分配、上级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材料同步。

    4、教学档案是衡量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是反映我院教育发展与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之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属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学院档案室保存,存。其它材料由各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基层部门按规定妥善保

    5、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各部门均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二、各部门教学档案保管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

    (一)教学部门教学档案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综合

    序号

    类目名称

    保管期限

    上级文件

    1

    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关于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条例、批转、批复和召开专业会议文件

    永久

    2

    上级主管机关有关部门对学院教学的视察、检查、调查所形成的文件

    永久或长期

    学院文件

    1

    党委常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文件材料

    永久

    2

    学院召开的教学、科研工作会议文件及有关资料

    永久

    3

    学院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有关教育工作报告、请示与批复文件

    永久

    4

    教学、科研改革方案、总结

    永久或长期

    5

    教务处印发的各类教学文件

    永久

    6

    教学检查、评估和评选、表彰优秀教学奖、优秀班主任奖、先进个人事迹、名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