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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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各类实习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相关专业实习明细表:

类别

专业

实习时段

时长

年级

人数

备注

阶段实习

中医学

5月11日—7月17日

10周

2012级

217

中西医临床

387

针灸推拿学

320

毕业实习

中医学

7月24日—12月11日

20周

2011级

下

中西医临床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定)

7月13日—1月15日

27周

2011级

50

上

中医专升本

11月23日

28周

2014级

89

针推专升本

80

中医学

2016年1月18日始

28周

2012级

217

上

中西医临床

387

针灸推拿学

320

康复治疗学

7月20日始

35周

2012级

65

上表为我校2015年医学类学生各类实习的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表彰奖励:各相关二级学院请于4月3日之前将2015届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报至实践教学科。(格式见附件)。

3.毕业实习:请各二级学院于正式实习前6周做好自主联系实习基地学生工作,完善好相关手续,并将需要统一安排的学生人数、自主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单位明细盖章、签署日期后于实习前5周报实践教学科。

4.请各二级学院按我处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于4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5.非医类专业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于4月3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以便及时商讨解决。

6.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相关教师与实习学生之间保持联系,进行相应地指导,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反馈。防止因学生实习地点分散、离校时间长等原因,导致毕业实习环节流于形式,确保毕业实习安全高效,做到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教务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