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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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各类实习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相关专业实习明细表:

类别

专业

实习时段

时长

年级

人数

备注

阶段实习

中医学

5月11日—7月17日

10周

2012级

217

中西医临床

387

针灸推拿学

320

毕业实习

中医学

7月24日—12月11日

20周

2011级

中西医临床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定)

7月13日—1月15日

27周

2011级

50

中医专升本

11月23日

28周

2014级

89

针推专升本

80

中医学

2016年1月18日始

28周

2012级

217

中西医临床

387

针灸推拿学

320

康复治疗学

7月20日始

35周

2012级

65

上表为我校2015年医学类学生各类实习的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表彰奖励:各相关二级学院请于4月3日之前将2015届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报至实践教学科。(格式见附件)。

3.毕业实习:请各二级学院于正式实习前6周做好自主联系实习基地学生工作,完善好相关手续,并将需要统一安排的学生人数、自主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单位明细盖章、签署日期后于实习前5周报实践教学科。

4.请各二级学院按我处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于4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5.非医类专业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于4月3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以便及时商讨解决。

6.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相关教师与实习学生之间保持联系,进行相应地指导,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反馈。防止因学生实习地点分散、离校时间长等原因,导致毕业实习环节流于形式,确保毕业实习安全高效,做到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教务处

2015年3月4日